2017-03-27 17: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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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初我们收到香港那边来的消息,据说好几家航空公司欲恢复燃油附加费。而在本月13日就收到六家航空公司的正式邮件通知确定恢复燃油附加费。这期我们来跟大家聊一聊这方面,首先跟大家列一下暂时收到的这六家航空公司分别是什么航司。
极地货运航空公司
美国的一家货运航空公司,总部设在纽约,主要经营定期货运航线到亚洲、欧洲、澳大利亚、新西兰和美洲其他地区。
卡塔尔航空公司
总部设立在卡塔尔多哈,在2015年拿了“全球最佳航空公司”的第一名,是个实力优异的航司。
德国汉莎航空公司
常简称为汉莎航空或德航。是欧洲其中一个最大的航空公司,是使用德国国旗标识的航空公司。
国泰航空
于1946年9月24日由美国籍的 Roy C Farrell及澳大利亚籍的Sydney H de Kantzow创办 ,是香港第一所提供民航服务的航空公司,为太古集团成员,也是寰宇一家创始成员之一,以香港国际机场作为其枢纽。旗下的子公司包括港龙航空及华民航空。
加拿大航空公司
加拿大航空公司是加拿大的国家航空公司,也是加拿大境内最大的航空公司,星空联盟创建成员之一,公司总部设在魁北克省蒙特利尔。
亚特拉斯航空
亚特拉斯航空是一家美国的货运航空公司,ACMI经营模式为该公司特色。该公司的主机场为包括迈阿密国际机场、纽约肯尼迪机场和洛杉矶机场。
以上是部分几家航司给出的通知邮件截图
根据民航处在2017年3月10日的公布,航空公司可就2017年4月起自香港出发的航班征收货运燃油附加费,为期至2019年年底。
燃油附加费将根据以下公式订定:
货运燃油附加费 =
(当前布兰特油价 (Brent Oil) - 46美元底价) x 每单位耗油量 x 80%回收率
出于不同油价可征收的相应货运燃油附加费载于下表:
长途航班: 往南北美洲、欧洲、中东、非洲、西南太平洋、印度次大陆
短途航班: 往亚洲其他航点
根据上述公式所订出的水平,属航空公司可收取的货运燃油附加费上限,航空公司可自由根据其市场及商业策略,选择收取较低的燃油附加费,甚或完全不征收任何燃油附加费。在新安排下,航空公司无须按月向民航处申请征收相等于或低于所公布的货运燃油附加费水平。
END